如果双方签订的协议是在双方自愿、未受到威胁、未显失公平内容的情况下,这样的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而不管有无公证、第三方证明、证人等。
所以,你和你老婆签订的协议就是有效的、受法律保护的。其实,你们的约定也是包含了有过错方提出离婚,要陪给对方三十万的意思表达。现在的法律解释也有类似的含义。
如果她不承认,你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提供协议原件;最好有其它证据、录音、证人等证据佐证,会更有把握些。
问题不是很清晰。已经签了离婚协议?还是签了不是“离婚协议”的协议,该协议规定如果离婚就赔偿?如果是离婚协议,就不存在一方要离婚的问题。如果是后者,因为法律规定婚姻涉及人身自由,该赔偿条款涉嫌违法,可能会判无效。所以她不认账,你估计也很难有办法。
自己写的离婚协议没有法律效力。 如果你们俩是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才以夫妻...离婚协议书”上关于财产分割的部分有效 如果你们是94年之后在一起的就相当于...
私人协议是不行的,合同一般有第三人在场,表示签订合同时是公平的;
可以当地方的公证处进行公正,或者到民政局作为第三人进行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