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2年8月1日起,国家外汇管理局网上服务平台停用,启用应用服务平台,即“货物贸易外汇监测系统”。所有的登记:预收、预付、延收、延付,都要在应用服务平台登记。而且是一个承接的关系,以8月1日为界,之前用服务平台,之后用应用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