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关于执行事务的合伙人的约定,是否及于第三人

2024-11-05 02:1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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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虽然是合伙企业的资产,不过,如果该企业不是以出租房屋来获利的话就不算合伙事务了。合伙代表签的协议是有效的。看了楼主的提出的新问题,我想解释一下,虽然不是合伙事务,但那房子也不是合伙人的共有物,应该是合伙企业的财产。跟合伙人的财产是独立出来的。所以,代表人签的,就可以说是合伙企业这个法人签的了,所以是有效的。

回答2:

合伙代表签的协议是有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