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规定,录音资料也可以作为证据使用。但要分情况而定。若是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反而言之,如果未经相关当事人同意的录音录像资料没有侵害到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则该录音录像资料可以作为定案的根据。
不知道你的录音材料是否符合以上规定。如果符合那是可以让他承担部分债务的,令一部分是你承担的,因为是你们二人共同向女方的父母借的吧。结婚前他借的债务完全由他自己承担。
打你肯定是要有精神赔偿的,如果情形严重的话甚至他要被判刑。基于家暴,在离婚的财产分割上你将分到更多,他甚至净身出户,不过法院一般不会那么绝情,他得到部分财产的可能性要大。具体是多少就看法官了。
不同意离婚,分居两年法院就可以判离了,而且有家暴一方可以申请立马离婚,法院肯定会判。
如果是你的信用卡,他恶意透支,你都可以告他信用卡诈骗罪了。由他还款。但你的举证不信用卡不是你消费的。
他不参与经营活动,那这半年的利润他是没权利取得的。但是离婚法院会判他取得以前做生意利润的一半继承权。因为你们是二人一起经营生意,如果你能证明他什么也不干或者干的少,那他分得也少。
真要是打官司找个律师好好的咨询一下,具体他能分到多少,律师会估计的差不多。
看来,你还是一个比较懂法的人,根据你的描述,你的行为也是被他逼的吧。
1、你描述的男人是一个不值得你这样去爱的人,从某种程度来说,他是一个垃圾级的男人。
2、按照法律,你有家庭暴力多次报警依据,你肯定可以反诉他家庭暴力,至于精神损失费你可以申诉,结果由法庭来判决支不支持。
3、至于借钱和还钱事宜,按照法律因你无借钱依据,也无法界定所用之钱是否为婚姻期间共同财产,虽有录音,但无时效,因此,此类还款从道义上我支持你,但法律需要证据,特别是借款还款事项需要书面的约定。
建议:你所描述的丈夫真不能叫男人,以你的能力只需要尽快离开他就可以,既然已付出代价,就不要为这种男人继续了。
这种人早离早安心,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婚期内产生利益和债务是共同承担的,所以他的债务有你的一半,你的利润有他的一半~
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