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过 罪过啊
还是打掉吧
刚18
哪高如会给孩脊耐子带来幸福 这不胡扯呢么?
男的也是 真不付樱念春责任
要运用法律的武器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啊
不行告他
既然那个男的是这样不负责任的混蛋,,就不能放过他,也不要想和他结婚,他都这样能和他过一生宏碰橡吗??
你朋友才18岁,孩子是肯定不能要的,只能先打掉,怎么天底下还有这样的不负责任的混蛋....女人自己要清楚,受伤的吃亏的吵埋最终都只是女人,,,,,所以要把握好度.......
先把孩子打掉,他实在不承认就蔽旁告他强奸/...
我认为应该报警,要用法律的武汉来保护自己
那小子要是不认帐,那最好还是打掉。
你朋友多大,要是不到18岁就告他,要到了就打掉孩子重新生活,忘掉不愉快,学会自强,蠢顷追求快乐腔档汪与幸福是对的,但也是先用知识与智慧武装自己,与喜欢的人做爱是幸福的,但是一定要做伍仔好避孕措施。
打掉好了,她年纪这么小,即使生下来也不会给孩子好的环境困谈.在说她的人生也刚开始,是有好多事情要做的,不兄桐能因为这件事情影响她的汪尘碰一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