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援指点 高速公路活动护栏开口处发生交通事故后我该怎么办?

2025-02-18 08:5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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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车友,我反反复复地看了你对这起交通事故的过程的叙述,为此谈点我的建议和看法:
  一是,如果你在发生了这起交通事故后,交警只仅仅是暂扣了你的证照,而没有扣留肇事车辆的话,就说明你的车辆有双险,有经济能力为其事故的赔偿买单的。所以可以凭着交警为你出具的暂扣证,继续开你的车,还是可以不影响你开展营运业务的。
  二是,在没有与交警,和对方的家属约定好时间的前提下,你单方面也无须十分着急的到交警队处理事故,没有约定好对方,和对方有私下的协商,对于事后的赔偿处理也是非常麻烦的。
  我的意思是,到交警队去处理,就是交警根据事故的原因和双方的过错和过失,作出事故的责任认定,并制作责任认定书,就可以明确了双方的赔偿比例了。
  三是,在事故中,这位在高速路上横穿的行人也存有过错,应该负有一定的责任。所以,交警对事故的认定,很大的可能是你方为主责,对方为次责。双方分别按7比3的比例来承担各自的责任。可是,为了日后理赔的简便,在你购有双险的前提下,同时向对方讲明利害关系,使对方有责改变为无责,他的所有的费用全部可以由保险公司来买单了;因此你是否可以考虑由主责,主动承担为全责;虽然在这责任划分上吃了亏,可是为日后避免对方与你打官司,和你方在赔偿的问题上纠缠不清,为你方提供了良好的结案的条件。这一点,我想你给车主晓之以理,他也是会同意你的意见的。
  总而言之,你可以不停下营运业务,私下找对方沟通上述的建议,你已经垫付了前期费用了,是应该的尽到的责任;如无钱可垫付,也可拖欠一下,等到认定书下达后再说;当交警和对方约你见面解决时,再去理会也是可以的。我的这种说法不是指使你去推卸责任和不履行义务,而是有利,有节的去面对事故和解决事故。这些建议仅供参与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