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国内看,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立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1984年),但是发展速度较快。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知识产权工作,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提高国家竞争力的中心环节,把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选择,基本建立了体系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在“十五”时期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已经具备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本条件。
中国第一部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颁布,1985年4月1日施行;1992年9月4日第一次修订,主要扩大了专利保护范围,延长了专利保护期限;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修改后的专利法于2001年7月1日施行,主要变动为取消了全民所有制单位对专利“持有”的规定,对职务发明重新进行了合理界定并规定应给予职务发明人奖励或报酬,加大了保护力度,简化完善了专利审批和维权程序;2008年12月27日第三次修订,修改后的专利法于2009年10月1日施行,主要提高了专利授权标准,强化了对专利权人的保护,引入了现有技术抗辩,并与国际公约进一步协调。
中国第一部专利法于1984年3月12日颁布,1985年4月1日施行;1992年9月4日第一次修订,主要扩大了专利保护范围,延长了专利保护期限;2000年8月25日第二次修订,修改后的专利法于2001年7月1日施行,主要变动为取消了全民所有制单位对专利“持有”的规定,对职务发明重新进行了合理界定并规定应给予职务发明人奖励或报酬,加大了保护力度,简化完善了专利审批和维权程序;2008年12月27日第三次修订,修改后的专利法于2009年10月1日施行,主要提高了专利授权标准,强化了对专利权人的保护,引入了现有技术抗辩,并与国际公约进一步协调。
著作权法等知识产权法渐次诞生,茁壮成长,遂形成今日之规模。知识经济、信息...知识产权种类和内涵的日益拓展,更是加剧了权利人与社会公众的利益矛盾。为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