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迁入地派出所已出具《户口准予迁入证明》的,将证明带回迁入地派出所要求注销即可;2、如果是迁出地派出所出具的《户口准予迁出证明》,你必须将证明和原户口本带回,要求将户口重新办理登记,因为迁出证明就是户口,这时不办理登记,你将没有户口。
不把证明交给你户籍现在的派出所即可
不去办迁移手续就可以,视为自动放弃。不会产生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