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要求的,未直接抚养孩子的,应当给予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第四十四条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对遗弃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作出支付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的判决。
扩展资料
主张抚养费的案例:
古某与雷某2009年结婚,2010年生育一女,2013年双方协议离婚。
在离婚协议中,双方对孩子的抚养问题未作约定。离婚后,孩子与母亲古某共同生活至今,其间,雷某没有支付过孩子抚养费,且其另有两个儿子,均未成年。古某以其女雷某某名义诉至法院,要求雷某承担抚养费。
本案中,古某与雷某离婚后,一方抚养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孩子在其父母离婚后,与母亲共同生活,雷某作为父亲,应承担抚养费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考虑到雷某有子女三人,其负担的抚育费不应超过其月总收入的50%,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并结合双方负担能力,判决雷某每月支付原告雷某某抚养费600元至原告年满十八周岁止。
参考资料来源:人民网-孩子抚养费 离婚未约定 事后可追讨
抚养费不构成我们民法上所谓的“债”,所以现在成年以后是不能再和父母要抚养费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未成年子女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但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养费。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同时父母又有给付的能力,仍应负担必要的抚养费:(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也就是说,法律上规定父母给付抚养费,是基于子女不能独立生活,是父母必须尽的一种义务。如果子女成人以后,父母是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的。
《婚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拒不支付抚养费、扶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决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就是说,离婚后,一方不按时支付抚养费的,当事人是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的。
20岁之前,可以要求支付抚养费。过了,法院就不支持了。
当然不可以了,父母有抚养孩子的义务,但是并不代表他欠孩子的,孩子已经成年,怎么可能可以像讨债一样的追讨抚养费,除非孩子还没有成年!
通常情况是这样的
如果被抚养人未满18岁,那么他可以在必要时起诉要求一方支付抚养费。
如果已经18岁,那么要受2年诉讼时效的限制了。
所以要看你的实际年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