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未缴纳社会保险这件事情一定是违规的,而且很容易查得到,可以到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这个一般都设在劳动厅或者劳动局;其次,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这件事情是要本着双方意思一致,虽然法律上规定劳动者提出,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就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是条文下面还有一些限制;即便是限制的条件不存在,那么如果为了一时从权签订了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从证据的角度讲,就可以认为劳动者同意或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提出签订固定期限合同的情况下,满足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条件,也还是可以签固定期限的,说到底这就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实质力量不对等造成的。可以这样:先签订劳动合同,然后申请将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转为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就可以提起仲裁了。理由是:当时不知道可以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签订了合同,说明他们有意向雇佣劳动者,那么在满足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提出更改,也应当更改。但是这样的操作方法,不是很稳妥,一旦用人单位主张合同有误解而无效,就存在失业的问题了
你可以去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企业与你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若你想辞职,以未交社保为由递交书面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并要求企业支付一年一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