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服务网点疏散距离的要求

2024-11-06 11:0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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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我现在执行的是30米,依据是:商业服务网点的概念是在《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中的2.0.17,因此是按P20,6.1.17高层建筑内的营业厅计算的,就是室内任何一点至最近的疏散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超过30米。
我一直都是按照30米来执行的,并且审图都是通过的,公司内审也没有问题。

回答2:

按《商店建筑设计规范》JGJ 48-88 第4.2.1条 商店营业厅的每一防火分区安全出口数目不应少于两个;营业厅内任何一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直线距离不宜超过20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