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复制一大段敷衍你,这个条例是最标准的了,
不同的房建拆迁办(比如中房,青建)给你的补偿标准略有差距,但是这个是刚性指标。
我家是海底隧道云南路片,和火车站直线距离200米,但是补偿条件差的很大,火车站多补偿10%,我们这就没有~
至于地区,我们这原本是二类地区,可是他们再划区域的时候,故意给我们划差一个档次。
你们那没下文件吗?补偿标准的文件,写的非常详尽,你们谁懂得多好好研究研究。
反正我的经验是房子25平米以内的最上算,不管多大,都给你补到45平米的价钱。再就是70平米以上的大房子上算。40几平方的小户型最吃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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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七条 拆迁住宅房屋实行就地房屋补偿的,按照下列规定执行:
(一)按照被拆迁房屋面积补偿;
(二)增加十平方米住房改善面积;
(三)被拆迁房屋面积不足二十五平方米的,按照二十五平方米计算;
(四)被拆迁房屋面积与住房改善面积之和不足四十五平方米的,按照四十五平方米补偿,差额部分由被拆迁人按照拆迁区域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的百分之五十支付房款;
(五)被拆迁人在本市其他区域承租公有住宅房屋或者已按住房制度改革政策购买公有住宅房屋的,该公有住宅房屋面积与被拆迁房屋面积之和大于二十五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