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你是什么地方的人?象你这种情况,在北京市就属于独生子女。
根据《北京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项中的独生子女按下列标准确定:
(1)夫妻双方只生育一个子女或所生育子女只有一个存活的;
(2)无子女的夫妻依法只收养一个子女的;
(3)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成人且没有兄弟姐妹的;
(4)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夫妻离异后,一方依法与该子女共同生活,未再婚或与无子女的人再婚但没有生育的。
综上所诉,你是符合第(4)款的条件的,属于独生子女。建议你可以咨询一下当地(也就是本省)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不算 因为你的父亲已经和另一个人有了孩子了
你当然事了,你现在的一切和她没有任何关系的,你随你父亲的
她再生十个也和你妹什么关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