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么做是最规范的,原路来原路冲,不错!
其他朋友说的,是指你的借方应该为资产类科目,例如原材料、库存商品、低值易耗品等,而你目前是主营业务成本,没有一个中间领用的过程。
如果你不是买回来就直接全部消耗掉的,那么可以参考其他朋友的意见;
如果你是买回来马上消耗掉的,那么直接入成本是木有问题的O(∩_∩)O
如果暂估的话,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
等发票到了的话,先按红字做:借:库存商品 贷:应付账款-暂估
再按正确的金额做
这个样子是不是就是两次成本啦
可以,你这么做是对的。
冲估做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