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根据规定,劳动报酬一般系指工资,其构成包括: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4.津贴和补贴;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社会保险、经济补偿、福利待遇不在工资总额构成范围之内。出差补贴是否属于工资构成中的补贴,我个人认为是不包括在内的。故此,你不能以欠出差补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出差补贴,是用人单位对员工因公出差住宿、市内交通、伙食(或误餐)等给予的补助,不属于工资范畴,不符合解除合同条件。
必须有劳动合同,而且合同明文约定有这种补贴就可以
你可以解除合同 找公司要补贴
1、《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