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房产、不动产的实践中,对于“房产证是过世爷爷的名字,怎样更名成孙子的”事宜,只有通过司法公正和法院诉讼两个方法才能在,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不动产交易中心解决更改的。至于“口头说房子是我爸爸的”那是不可能成立了。
一、房产、不动产司法公证:在没有有效的遗嘱情况下,由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公证处,依据你的公证申请,在得到你爷爷奶奶所有的子女(《继承法》(1985年10月1日实施)规定的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含精神病姐姐的法定监护人),在公证处现场一致同意,并签署放弃继承书面文件的情况下,才能办法有你(孙子)代位继承的公证文书,依据此公证文书才能到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二、在你爷爷奶奶所有的子女(含精神病姐姐的法定监护人)有一人有异议,不放弃继承房产的情况下,只有通过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人民法院的诉讼、审理、判决,依据人民法院有你(孙子)代位继承的生效判决书条款,依据此生效判决书才能到房产所在地县市区级不动产交易中心,办理更名手续、领取新的《不动产权证书》。
由各方协商,如能协商成功,可签协议约定房产归属,协议要公证,如无法协商,可诉讼解决。原告是你,被告是你爷爷的其他子女。
姐姐有精神病,可由其子女代理出庭。
你好,虽然从传统习惯来说,爷爷的房子是留给你的。但是真正要办理过户手续,得征得你三个姑姑的同意才可以,如果姑姑不同意,你就无法办理房产证的变更。
那个需要办理继承。 需要所有你爷奶双方第一序列继承人,都到本地公证处,办理选取你一人继承,其他人签署放弃继承协议,你就可以凭公证书,到房管局办理继承过户,重办你一人名字房产证。
可以更名,但是有条件。找到所有继承人,签订一份协议书,明确房屋归属,然后通过公证或者诉讼,取得公证书或者人民法院的调解书,就可以了。 但是,每个城市都有不同的规定,具体事宜请问辖区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