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您的情况我已经大体上了解:
以下我从法律和道德上分析一下你所面临的问题:
一、法律上
1、你把别人打伤了,这是事实,但从你的描述中我认为,您的行为还不够成刑事犯罪,否则你会被依法拘留,甚至逮捕,并由检察机关负责对您提起公诉;
2、法律上可以肯定你与被害人达成私聊这一行为,这也符合“案结事了”的宗旨,有利于和谐!
3、在派出所签订的赔偿协议书具有法律效力,所有您有义务偿还这笔钱;如果偿还确实有困难,可以采取分期付款,当然首先得经过被害人同意!!!
4、被害人可以向法院告你,如果你说你给力,法院会让您举证,当然您是不会有什么“收条”等一类的证据,因为您根本没还钱过,是吧。
5、敬告:别伪造证据!否则后果很严重!因为伪造证据,意味着你在耍“法院”,懂吗?
道德上:
1、你打伤了别人,赔点医药费是天经地义的事情;
2、给了钱,了事,和谐和谐!!!!
3、赖皮耍流氓可不该是“男子汉”做的事!
好了,希望我说的对你有所帮助!
若有帮助,请采纳,谢谢!欢迎追问!有什么法律问题、难题,也可直接给我留言!
当然是你的错了,你没给,人家只好走法律程序了。
后果就是 你可能还要受到治安处罚或者被告民事侵权
除非你有对方给你出的收条,或者赔偿协议上的约定的支付方式的证据,比如银行转账的转账凭证之类的,否则你的抗辩根本没有道理。
1、已在派出所签了赔偿协议书,说明侵权责任已经区分清楚;
2、如不支付赔偿款项,对方可以提起侵权之诉;
3、你可以说你已给钱,但你要承担举证责任,不能举证,则承担不能举证的后果;
4、此案你没有胜诉可能。
如果签订调节协议书后不履行的话,根据法律公安机关会做出相关处罚,包括警告,罚款,行政拘留。你如果撒谎说给了,那么你要负举证责任,就是证明你自己给过这个钱。我建议你还是赔偿2000块钱比较好,因为你被公安机关处罚后,还是会被申请强制执行
说给了还是没给是你的自由,对方起诉你法官判你给还是不给就不是你的自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