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需要什么证件

2025-04-23 11: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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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需要提供以下的证件:
1、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结婚照片两张。如属未婚生育或未婚收养者,持宝宝出生证或宝宝收养证;
2、夫妻双方到各自的户籍所在地的计生部门领取一胎婚育证明,村委会或者居委会盖章。
3、带着所有证件及怀孕的医院诊断证明到女方计生部门办理准生证。
4、宝宝出生后带着一胎准生证到医院登记,医院给个出生证明,宝宝姓名取好后拿着证明到计生部门登记,计生部门会给医院出生证明,带双方的着户口本、身份证及证明到公安局办户口。

回答2:

  一,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需要的证件及资料:(以深圳为例,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的计生办):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结婚证(离异或有离婚史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丧偶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
  3,全家户口本;
  4,女方免冠一寸近照;
  5,怀孕证明材料(母子保健手册);
  6,政策外生育的,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票据等相关证明。

  二,各种材料的具体要求为:
  1、身份证:男女双方身份证原件;提供一份复印件(A4纸),身份证正反面复印。
  其中一方为外国人、港澳台居民的,提供护照或者港澳回乡证或其他身份证明,一份复印件(A4纸)。
  2、结婚证:原件一本;提供一份复印件(A4纸),复印双方身份信息页。
  3、离婚证:原件一本;提供一份复印件(A4纸),复印双方身份信息页。
  4、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原件,按实际份数提供复印件(A4纸)。
  5、照片:免冠,1寸,彩色、黑白均可,1张。
  6、全家户口本:如父母子女不在同一本,提供父母子女的户口本。提供一份复印件(A4纸),家庭户复印户口本首页,全部户口登记页。集体户口本应提供夫妻及子女户口登记页。

  三,生育二胎及以上的,根据情况提供特殊证明材料:
  ①第一个子女为残疾儿的,或者第一胎双胞胎(含多胞胎)子女均为残疾儿,以及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且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的,应有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的鉴定结论材料;
  ②再婚的,应有法院民事调解书或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或原配偶死亡证明书;
  ③原患不孕症的,应有收养证及区级以上医疗保健机构出具的鉴定书;
  ④独生子与独生女结婚的,应有双方父母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属独生子女证明材料。
  ⑤属政策外生育人员的,应提供社会抚养费征收决定书及征收票据等。
  

  参考资料来源:(一):http://www.sz.gov.cn/szzt2010/jhsyfwz/sflx/nfsh/201311/t20131106_2233441.htm
  (二):http://www.sz.gov.cn/szzt2010/jhsyfwz/sflx/nfsh/201311/t20131106_2233466.htm

回答3:

《计划生育服务证》办理程序如下:
1、所需材料:结婚证、全家户口簿、本人免冠一寸近照一张。
2、申请人持1项规定材料及复印件一套到户籍地村(居)委,填写信息资料。 3、镇、街道计生机构核实后发放《计划生育服务证》。委托发证的村(居)委也可直接发放《服务证》。 4. 若是流动人口户籍的已婚育龄妇女,应在到达本市15日内,主动到居住地镇(街道)计生部门交验《计划生育服务证》。发证单位在发证时,要如实登记领证人的婚姻、生育等情况。 您若是在所在地户籍办理,
只须看好前三点所涉及内容即可。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