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现合同到期,不想与该员工继续签订合同,请问是否需要赔偿?

员工是拿基本工资加奖金的,合同一年一签,签了5年了
2025-03-10 05:3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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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以后再也不要和员工一年一签合同了,建议是三年一签,因为连续两次无固定期限合同,第三次续签的话,要签无固定期限的。
  2、如果该员工提出仲裁,认为你们违反劳动合同法,没有与之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你单位将面临支付两倍工资的风险。
  3、(如果该员工不提出仲裁)你单位在合同自然终止后,也必须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要支付经济补偿(单位赶紧偷笑吧)。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你问的问题 法律都规定了的。

回答2:

支付经济补偿即可,五个月工资。

回答3:

从2008年至今你们单位和该员工已签过2次合同,因此在第三次签订合同时就要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不能随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单位单方面解除,视情况不同最高可能要支付员工11个月的赔偿金。

回答4:

到期不续签,按照现在的法律规定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