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法律顾问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为政府的重大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法律事务提供法律意见; (二)代理政府的诉讼、仲裁、执行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三)指导和协助政府工作部门的法律事务工作; (四)为政府提供其他法律服务。
基层法律服务业务的指导思想是通过开展各项业务,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担任本辖区内乡镇人民政府及其各行政管理部门、村(居)民委员会、企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