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中国乃至世界妇女权利保护的发展历程,应该承认妇女的地位有较大的提高。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女性被歧视的现象仍屡见不鲜。特别是在政治领域中,仍是男性一统天下的局面。但让人欣慰的是,现在世界各国已把男女平等作为本国基本的法律内容。也就是说,女性的权利保护已有了法律层面的保护措施,其法律地位已与男性处在平等的地位上。这不得不说是人类文明的一个巨大的进步!特别是在西方,女权主义运动更是此起彼伏,正是由于平等正义的呼声越来越大,女性的权益保护也日益完善。本人下面就从西方女权运动来说明当代女权的发展趋势,以及对我国女权保护的作用。
女权主义可分为自由的女性主义、文化女性主义和激进的女性主义。传统的女性主义既自由主义的女性主义,她们要求男女平等,主张在坚持现行的政治经济法律制度下争取妇女的平等权利,要求主流社会把妇女包容进去,给妇女平等的机会,建立两性平等,女人要取得政治权利就要进入男性的领域,因而她们把达到男性的标准看作是女性的解放。这里要说的是,该时期的女性运动的目的只是想进入政治社会并取得与男性平等的权利。之所以有此要求,与以往女性的政治地位以及与女性附属于男性的历史为背景的。因为当时,政治权利对女性设置了太多的限制,况且在很多方面她们并不能象男性那样平等的行使自己的权利。比如在财产权利方面,女性一旦结婚,在以后所取得的财产的所有权便归丈夫支配。第二个时期的女权运动兴起于80年代初期,也就是文化女权主义。这一时期的女权运动强调的是男女之间的差别。她们认为:女性养孩子而男人不,所以妇女比其他男人更有爱心、耐心和教养。该时期的女权运动是建立在他们的社会地位有所提高之后又进一步对自身权利提出要求的基础之上。也就是说,该时期的女权运动已不满足于与男性享有平等的权利,而基于自身的特殊情况进而要求更高的权利。这也是女性对自身认识发展的结果。她们认识到自身与男性的差别,从而要求不同的权利。第三个时期是80年代中期发展起来的激进的女性主义运动,其中以美国密西根大学的麦金侬为代表。她认为法律中的性别不平等不是不合理歧视的结果,而是妇女系统性的社会从属地位的结果,性、建立性别等级制,是男人的社会构建。还指出,异性爱是被男人控制的文化产物,以保护男人的统治,在异性爱中找到快乐的妇女就是在她们自己的从属地位中找到快乐。这种对异性爱的批判成为80年代女性主义的时尚。它还认为,两性平等是男人的标准,而特殊保护规则也仅仅是女性的标准,但不具有决定性:男性是二者的标准。她把性看作是权力问题,特别是男人的统治地位和女人的从属地位。性虐待是妇女在社会中的从属地位产物。女性主义还认为,男女之间的确存在差别,但是最重要的差别就是女性是被男性夺取性的群体,就象资本家夺取劳动的群体一样。有人甚至提出,妇女受压迫的根源是生物性的,由于生育造成的身体虚弱使妇女生存不得不依赖于男人。其中有的甚至指出妇女解放必须废除生育行为。男人在肉体上征服女人是历史上最基本的压迫形式,比私有制及阶级压迫更根本,必须建立一个完全以妇女为中心的模式,才能彻底改变不平等的社会性结构。
从以上西方三种女权主义的形式,我们可以看出,当代女性主义运动经历了这样一种过程:强调与男性的平等到强调与男性的差别最后又发展到对性地位的要求。尽管西方的女权运动与我国有很大的不同,但是我们还是从中借鉴一些东西,来发展中国的女权。首先,男女平等是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尽管有人指出,这还是以男性作为标准的结果。可以这样设想,就是因为男人的权利比女人的多,才能显示出男女之间的不平等,因而让妇女与男人享有平等的权利不能不说是一种必要的进步。其次,女权的保护,不应仅停留在形式层面,过分去强调男女之间的生理差别,我们要从更深的层面来理解女权的保护。因为这些客观的差别是不能改变的,我们能改变的只能是用不同的方式来保护好这些差别,如果一味追求差别,那么权利的统一性则难以实现,同时,法律标准的统一性也将遭到破坏。再次,就是地位的平等只是一个前提性的要求,我们还要努力从内容方面来发展女权。象政治领域以及一些以前只属于男性的领域来发展女权。第四,平等的题中之意便是机会平等。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给予男女平等的竞争和选择机会,只有有了选择的机会才能谈得上其他方面的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