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孩子现在的学校(外地学校)领取学生转学申请表,填写好后,盖章,盖孩子所在学校的章,管理学校的中心校章,然后到县教育局盖章,到市教育局盖章,还要到转回原籍的学校,就是孩子要转回来之后在的学校盖章,原籍中心校章,县教育局章,市教育局章,所有这些手续完成后,给原先所在的学校,县,市各留一份,自己原籍的学校,县,市也各留一份。
2、手续完成后,就等着学校的学籍管理员进行网上学籍审核了,审核通过后,就完成了学籍的转学手续,孩子就可以回到原籍上学了。
3、因为学籍是全国联网的,所以不能撤销,也不能重建,只能办理转学手续,外地回原籍手续要多一些,要是本县区内的转学,只要网上审核就可以,不需要纸质版的手续。
可以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
法律分析
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7、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