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合同法我在单位工作三年,可公司一直没有给签劳动合同。是本人提出辞职。不知有没有补偿。

2025-02-24 17: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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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所以你现在可以算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另外,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所以,你可以试着要求公司补偿你第一年的双倍工资及补缴各项保险,但双倍工资封顶11个月

回答2:

你已经工作三年了,现在视同公司与你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不能要求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了。如果你辞职的话,是不能获得任何补偿的。如果没有给你参保的话,你可以要求公司补交社会保险的。

回答3:

可以去劳动仲裁告他们。至少事实劳动关系存在的期间,社保必须帮你交齐。
但是补偿方面估计没有吧。

回答4:

这个要看你有没有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呢?比如说不足额发放工资、没有缴纳社保、等等,如果有上述情况,那么你解除合同就是有理的,你不仅可以拿到补偿还可以拿到赔偿。如果单位没有任何过错,只是你想解除合同,那么你是拿不到补偿的,关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你是可以拿到双倍工资的。这个你可以主张,三年的双倍工资应该算比较多了。

回答5:

是你主动辞职,补偿可能没有,但社保企业是逃不掉的,要给你交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