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朝花夕拾》有感600字作文

2024-11-23 00: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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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读《朝花夕拾》有感
前几天我买了一本鲁迅先生所著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对着这个题目沉思了好久。《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晚年的作品,而这部散文集中所写的,又全是先生幼年时期的事情。幼年的事情到了晚年再去回想,犹如清晨开放的鲜花到傍晚去摘取,虽然失去了盛开时的艳丽和芬芳,但夕阳的映照却使它平添了一种风韵,而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则更令人浮想连翩、回味无穷。
虽然我还年轻,只有十几岁,可总喜欢回忆儿时的往事。对现实中的一切,我往往采取一种漠然置之的态度,没有对理想的渴望,没有感情的迸发……只有当我沉浸在对童年的回忆中时,我的全部热情才会真正苏醒,火一般地燃烧起来。每当这种时候,我就会一动不动地凝视着天空,房顶,或随便什么地方,长久地踱着步……我的灵魂深处会突然爆发出一阵奇异的颤抖,血,涌上了我的脸,快乐,童年的快乐,那样神奇的回到了我的身上……在迷人和晕眩之中,我仿佛又变成了小学四年级的学生,在学校宽阔的训练场上挥拍打球;盛夏,在游泳池上泼水玩耍;金秋,在溜冰场上“欢快起舞”……个个生动的画面,一件件永难忘怀的事情,这一切构成了我整个童年时代的回忆。小时侯,我会因为捡到一枚硬币而欣喜若狂,理由是终于当了一次儿歌中的那位捡到一分钱的小朋友;而今,长大的我也会捡起路上的硬币,理由是———那上面有国徽。小时侯,我会在课堂上因为老师的一个错别字而举手,不到老师“投降”决不罢休:如今,即使老师写了一黑板的错别字,我除了在底下翻翻字典外,决不会有其他动作。
在这漫长的14个年头中,许多记忆已随着岁月的侵蚀而悄然逝去,惟有成长的足迹——那记录着你的所得和所失的足迹-—永远不会磨灭。我希望永远不要失去童年时代的那种快乐、天真、朝气蓬勃、不知疲倦……童年像一杯浓郁可口的咖啡,当品味的时候很甜美,但甜美中带有一点苦涩;而成长则像一杯芳香四溢的茶。入口也许很苦——因为你失去了童稚的,失去了那份坚持“真理”的勇气,失去了一份“崇拜”的心灵依托;但随即你就会发现这茶的醇美、芳香、回味悠长——你的确的到了很多:民族的自尊心,恬静而悠长自得的处事态度,决不盲目的理性(也许有点偏执),一颗日臻成熟的“仁爱之心”……当一个“冥然兀坐”时,不妨品品长这杯茶,你会惊奇地发现:自己得到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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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2: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回答3:

初读《朝花夕拾》不觉得这像一本名著,反而觉得像是一个朋友在与你闲聊家常,原来这才是这本书的独特之处。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创作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斑蝥,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与玩伴一起捕鸟;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做戏,鲁迅则聚精会神地画画……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表现了他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那股热情,希望能自由自在地玩耍,与大自然亲密接触,不希望整日被父母、家奴管束着,这正是儿童特有的。不知何时,我已经远离了童年,进入了少年,每天都在这忙忙碌碌的学习之中。但我仍旧认为自己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孩子。回忆起那些童年琐事,还时常记忆犹新、忍俊不禁。这也许就是我和幼年鲁迅的相似之处吧。
说起《 狗、猫、鼠》,可是我在这本书最感兴趣的文章了。
一开始,看这本书的第一篇文章就像是在听故事一样。文中的鲁迅可是把他仇猫的原因一五一十的说了一遍。虽然我平时不太喜欢老鼠,但看了这篇文章,突然觉得其实有只“隐鼠”也不错啊!可当我看到阿长踩死“隐鼠”的那一段时,感觉真有点气愤,同时也为鲁迅失去“隐鼠”而感到惋惜。更感觉阿长真坏,不仅踩死了可爱的“隐鼠”,还把罪祸强加在了猫的身上,使鲁迅错怪了猫。
《朝花夕拾》的内容简短但不缺乏经典,看来我想读透这前半本书,还得好好体会、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