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区别:
1、性能不同。
发明专利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实用新型的创造性和技术水平较发明专利低,但实用价值大。
2、保护客体不同。
发明专利保护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实用新型专利只保护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3、审批程序不同。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
4、审查周期不同。
实用新型专利一般6个月左右能够拿到专利证书,发明专利一般一年半左右拿到专利证书,因为发明专利的技术领域更广,不同技术领域的审查周期差别较大,有的技术领域可能需要2-3年,甚至更久。
5、保护期限不同。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1)实用新型的创造性低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对申请发明专利的要求是,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步;而对实用新型的要求是,与申请日以 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对发明强调了"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进 步",而对实用新型只提"实质性特点和进步"。显然,发明的创造性程度要高于实用新型 。
(2)实用新型所包含的范围小于发明 由于发明是对产品、方法 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所以,发明可以是产品发明,又可以是方法发明,还可 以是改进发明。仅在产品发明中,又可以是定形产品发明或不定形产品发明。而且,除专利法有特别规定以外,任何发明都可以依法获得专利权。但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范围则 要窄得多,它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成或者其组合所提出的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这样,各种制造方法就不能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同时,与形状、构造或其组合无关的产品也不可能有 实用新型产生。因此,实用新型的范围比发明狭窄得多,仅仅限于产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 合有关的革新设计。
(3)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短于发明 我国专利法明文规定,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为10年,自申请日起计算。而发明专利的保护期 规定为20年。相比之下,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期比发明专利的保护期要短得多。这是由于在一般情况下,实用新型比发明的创造过程要简单、容易,发挥效益的时间也短得多。所以,法律对它的保护期的规定相应也短些。
(4)实用新型专利的审批过程比发明专利简单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局收到实用新型专利的申请后,经初步 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不再进行实质审查,即可公告,并通知申请人,发给实用新型 专利证书。而对发明专利,则必须经过实质审查,无论是审查的手续和时间都要比实用新型复杂得多,长得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