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飞机过安检10000和20000毫安充电宝,只要是正规厂家生产并且标识清楚的,都可以带上飞机的,民航局规定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可以无压力过安检。但是每人最多携带两个,并且飞行过程中不能使用。
对于这个问题,民航局可是专门发过公告的哦。在2014年8月的时候,民航局专门针对民航旅客携带充电宝发出公告,在乘坐飞机的时候,只能携带额定能量在160Wh以内的充电宝。未标明数值的一律禁止携带。
不超过100Wh,可以携带登机。
充电宝
乘机携带的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瓦特小时),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严禁旅客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不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