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离婚四年了,抚养费一直没有给,现在还可以强制执行吗?

2024-11-02 12:2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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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你好,根据法律规定,没有实际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支付抚养费是法定义务,必须要支付的。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的,你没有按照离婚协议支付抚养费,对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你追讨。如果是诉讼离婚的,对方可以依据胜诉判决申请强制执行。法院立案后,会查询你个人名下全部财产。如果银行账户有钱的,法院会通过银行直接把钱划走。如果名下有车辆或者房产的,法院可以评估后以司法拍卖的方式拍卖财产。拍卖所得价款用来支付抚养费。对于那些拒不执行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以将其拉入失信人员名单或者限制高消费。被限制高消费,即“限高”。当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时,法院就可以采取该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需的有关消费。限高侧重在消费领域限制被执行人的“挥霍”行为,主要包括限制被执行人采用特定交通方式出行,限制被执行人在购买不动产和车辆、旅游度假、子女就学、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等方面的高消费行为。如果被执行人有履行能力,但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将会被列为“失信人员”。失信人员侧重在多个社会层面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包括工作就业、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它会使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相关法律规定《民法典婚姻家事编司法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回答2:

你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民事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为两年,这里的两年指的是判决书或调解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后两年。因此,要看法律文书中确定的履行期限,并以此为起点计算两年,超过两年的部分就超过执行时效了。

回答3:

可以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是法院判决的必须执行的义务,如果对方拒绝支付,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回答4:

可以去找个律师咨询一下。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是义务。不给是不可能的

回答5:

可以,这是法律判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