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职公积金应该当月帮他交还是次月?为什么有的说按合同有的说次月交?

2024-11-02 06: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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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规定是第二月开始交,也就是次月;有的按合同当月交,有的是次月交,这是根据工资发放时间来决定的,有公司当月就发放工资,所以当月缴纳,有的公司次月发放工资,所以次月缴纳,公积金缴纳是从工资里直接扣除的,具体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扩展资料:

公司不得少缴、不缴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回答2:

新员工入职五险一金都是必须要在当月就缴纳。次月缴纳的应该是时间问题,比如本月25号入职,办理保险等业务有时间延迟,那么就在次月缴纳。但如果是月初入职,在办理好保险等情况后就应该及时缴纳。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缴纳社会保险等五险一金是法定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新员工入职以后,就要给办理和缴纳五险一金。

扩展资料:

我国的劳动法明确规定,员工不管是什么时候入职,都必须给予缴纳五险一金,当然其中就是有住房公积金。由于很多公司都出现试用期不给缴纳五险一金或不缴纳保险,所以此类方法或者方式是不正确的。

当然也存在本员工入职时间的问题。比如月底入职的或者月初入职的,都是需要一定的时间办理社保问题,当社保办理时间和缴纳社保冲突,很多公司就会在下月给员工办理正式缴纳保险。会造成员工在本月没有社保缴纳,出现在下个月有社保费用的问题。

而且劳动合同法限定了试用期的约定条件,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应当享有全部的劳动权利。包括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等,当然也包括社会保险福利(五险一金)。

参考资料:试用期_百度百科

回答3:

法律规定是第二月开始交,也就是次月;有的按合同当月交,有的是次月交,这是根据工资发放时间来决定的,有公司当月就发放工资,所以当月缴纳,有的公司次月发放工资,所以次月缴纳,公积金缴纳是从工资里直接扣除的,具体规定如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七条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乘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第十九条 职工个人缴存的住房公积金,由所在单位每月从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单位应当于每月发放职工工资之日起5日内将单位缴存的和为职工代缴的住房公积金汇缴到住房公积金专户内,由受委托银行计入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扩展资料:

公司不得少缴、不缴公积金: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单位应当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不得逾期缴存或者少缴。

对缴存住房公积金确有困难的单位,经本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工会讨论通过,并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报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可以降低缴存比例或者缓缴;待单位经济效益好转后,再提高缴存比例或者补缴缓缴。

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比例: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十八条 职工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有条件的城市,可以适当提高缴存比例。具体缴存比例由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拟订,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回答4:

具体情况按你司每月缴纳公积金的方式,有些公司当月交当月,有些是当月交上月

新员工的入职时间在你缴纳时间之前,可按排缴纳,如果错过时间,就从下月开始交,如需补交也可以下月一半操作。

回答5:

具体公司具体操作.
贵公司一直以来的流程是怎样的?
住房公积金一般是25之前缴存,25号开始由系统扣取。假如新员工在25号之前入职,尽量在25号之前将新员工的公积金账户启封然后调入贵公司,若是新申请公积金,则为其办理个人立户等事宜。
若是按次月交,通常是在次月时,先扣除月应缴的金额后,再补缴上月未缴的金额。具体可以咨询贵公司选择的公积金业务银行的公积金专办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