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实施了绑架行为之后且将被害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为绑架罪既遂,此时绑架罪名成立,“由于良心发现或亲人劝说,自动释放了被害人”是悔罪表现,不影响定罪,影响的是量刑,但不是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而是酌定的从轻情节。
甲的行为构成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的绑架罪,根据我国最新的刑法修正案七, 1、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
“行为人实施了绑架行为之后且将被害人置于自己的控制之下”,到这为止,已经是绑架既遂了。
“行为人由于良心发现或亲人劝说,自动释放了被害人”,这个情况属于犯罪中止,应当减轻处罚。
所以,你说的这个情况定罪的话罪名是绑架罪,但是量刑的话应当比照绑架既遂的量刑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