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录音可以作为证据吗?和他聊天时偷偷录音的。(给分)

2024-11-06 03:34:1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1、聊天时偷偷录的手机录音能作为证据使用。
2、《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1款第4项规定,视听资料属于证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第1款规定,视听资料包括录音资料和影像资料。显然,手机录音属于录音资料,属于视听资料,属于证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
3、当然,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3条第2款的规定,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手机录音也不例外,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0条第3项规定,有其他证据佐证并以合法手段取得的、无疑点的视听资料或者与视听资料核对无误的复制件,对方当事人提出异议,但没有足以反驳的相反证据,人民法院认定其证明力。所以手机录音必须是有其他证据佐证且无疑点的,法院才会认定其证明力。

回答2:

录音能成为证据吗?

回答3:

你可以据此作为证据使用,证明你实际出资多少。但最终由法院根据审理情况来作出裁决。

回答4:

录音可以当证据使用,如果能证实实际出资数额,可以要求按实际出资数额还款分配。

回答5:

你好!根据民事诉讼证据规则
第六十八条的规定 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根据你说的情况 你所说的录音是符合证据规则的 因此可以作为证据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