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如果合同无效,就不存在违约责任,受损方可主张赔偿责任。
本人即是开发商工作人员,没有预售许可证,不说收你首付款了,就是认购协议的签订都是违法的,当然,这是他违法,不是你违法,不过如果你只是想买房子的话,你就不要担心了,只要这个开发商的资金链不存在问题,不想跑路的话,他就不会让你撤销购房的手续,反而你可以通过我跟你说的这些去作为一种筹码要求他再给你一些优惠。
觉得我说的有用,请把悬赏赐给我吧,谢谢!
认购协议是具有法律效应的。况且你在签订认购协议的时候是缴纳了首付款的。开发商必须按照协议规定卖房给你,如果由于其他因素开发商无法履行责任。就要按照规定退还你的首付款并且赔付一定的违约金。
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开发商与认购人签的买卖合同是否有效?http://www.fcjfw.com/show.asp?id=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