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受伤,不能认定工伤,公司需赔偿吗

2025-03-01 05:3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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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上班途中受伤,不能认定工伤,如果不能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根据现行的规定,认定为工伤的,用人单位才需要承担相应的工伤责任的。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回答2:

上班途中受伤是否属于工伤?

回答3: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按十四条(六)要进行工伤认定必须符合(1)上下班途中(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非本人主要责任。如果你不符合,就不属工伤,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你可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回答4:

上下班途中严格要求限于遭受机动车伤害,且不承担主要责任。

回答5:

你好,认定不了工伤,你无法享受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