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区三所省级示范普通高中(十堰市一中、郧阳中学、东风高级中学)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g1.2e
(一)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1)在城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为段链559.7分;
(2)在丹江口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55.2分;
(3)在郧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50.2分;
(4)在郧西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0.4分;
(5)在竹山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3.8分;
(6)在竹溪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5分。
(7)在房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5.3分。
(二)三限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
(1)在城区录取控制分数线为430分;
(2)在丹江口市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42分;
(3)在郧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32.9分;
(4)在郧西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7.8分;
(5)在竹山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7.3分;
(6)在竹溪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9.7分。
(7)在房县录取控制分数线为528.5分明顷。
二、城区其他高中
(一)城区四所市级示范以上普通高中(市二中、车城高级中学、市柳林中学、市十三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92分;
(2)三限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22.2分。
(二)城区一般普通高中(市五中)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1)指令性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13.9分;
(2)三限生计划录取控制分数线为309.8分。
(三)十堰市综激燃陆合高中普通高中部、市艺术学校普通高中部、市龙泉黄冈学校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309.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