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没有与原公司办理离职手续,那么新单位不会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合同的,而且无法办理社保,甚至导致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后果将得不偿失!
法律依据: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你申请辞职未给你任何批准,你现在去新公司报到,按照法律意义上: 绝对是不可以的.
你属于违背 职业道德,还有你也会违法<<劳动法>>,也将面临赔偿.
新公司也会因为你受到牵连.
很正式的告诉你: 先和现在公司做完任何离职手续, 你只能坚持1个月,然后去新公司.
你一定要和公司友好协商,尽量说通他们可以早点放你走人.
如他们让你超过2个月, 那么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仲裁,前提是你没有违背任何你签订合同和公司规章.
如还有有问题,及时在线留言.
作为劳动者有责任提前30天提出辞职,而不是说走就走。
作为用人单位也有责任按时发放薪水,不克扣,不拖欠。
按照劳动合同法,公司在30天之内完全可以不理会,不可以办理你的离职手续,如果你执意到新公司上班,你可能要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新公司还要承担连带责任。
你现在可以做的有两个选择,一是和新公司协商尽快办理离职手续;二是和新公司协商推迟报到时间。注意这两个选择都是“协商”,因为是你违规在先。
一般公司在员工离职后扣发工资或拒开离职证明的行为已经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条例明确规定,单位在员工离职时,应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也就所谓的离职证明文件。
如用人单位拒绝出具离职证明或者克扣工资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法的相关规定,通常这个时候,我们都会建议职场人去公司当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公司出具离职证明和支付劳动者当月应得的薪资报酬。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出具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跟劳动者是否配合公司进行工作交接无任何关系,所以用人的单位并不能以这个为由,拒开解除劳动合同证明文件,但可以在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前,拒绝支付经济补偿金。
你申请辞职的公司,没给你批,你现在想去新公司报到,我要告诉你的是,这两家公司都不允许这样的事情发生。
公司会按照规定发给你,但是不是在你辞职的时候发,而是每个月月底发工资时间统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