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全日制员工能不能与两家企业同时签订劳动合同?请给出劳动合同法具体条款规定。谢谢

2024-11-20 00:21:48
推荐回答(3个)
回答1:

我来回答你的问题:
不能同时与两家企业签定合同,原因是: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欢迎追问

回答2:

目前劳动法是认可双重劳动关系的,但是建立后面的劳动关系应当是在不影响在前一方劳动单位的工作,且一般需要取得其同意。
像你说的情况,改制前的单位主体是消灭了的,劳动关系也就解除了。
向企业改制这种情况,在前后企业应该会有关于职工安置方面的协议或者是其他的什么文件资料,你最好是去打听清楚。如果改制后的企业没有给你们安排或者什么的,你可以申请仲裁,可主张补偿金。具体数额详见《劳动合同法》

回答3:

  《劳动合同法》明确了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即允许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这就突破了原劳动法禁止建立多重劳动关系的限制; 同时一些地方立法已经突破了在全日制用工形式下禁止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的限制。
  允许劳动者建立双重或多重劳动关系有多方面的好处:
  第一,劳动者可以增加收入;
  第二,用人单位可以降低用人成本;
  第三,有助于充分利用稀缺人才的特殊才能,加快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四,有助于使劳动者得到多方面的锻炼,成为复合型的高素质人才。
  所以从现有的劳动法律法规来看,劳动者可以与多家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但是,订立一个以上劳动合同的,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不得侵害到先订立的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