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癌是常见的恶性肿瘤之一,它包括基底细胞癌、鳞状细胞癌、恶性黑色素瘤、恶性淋巴瘤、特发性出血性肉瘤(Kaposi肉瘤)、汗腺癌、隆突性皮肤纤维肉瘤、血管肉瘤等,其中以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最为常见,约占皮肤癌的90%,故本文所述“皮肤癌”主要是指这两类细胞癌。
皮肤癌好发于老年人,其中基底细胞癌多见于40岁以上的患者,鳞状细胞癌多见于50岁以上的患者。一般以51~60岁为发病高峰,40岁以下少见,20岁以下则罕见。本病男性多于女性,男女比例约2:1。约80%发生于身体的暴露部位,如头、面、颈、手背等部位,少数发生于非暴露部位。如基底细胞癌好发于颜面及颈部,且多在口部以上,如眶、鼻、颊、前额、耳周围等部位,亦常见于手背、前臂及背的上部;鳞状细胞癌半数以上见于头颈部,也可发生于四肢、躯干,头部好发于颊部、头皮、眼睑、额等处,四肢好发于手背及足。一般认为手掌及脚底不发生基底细胞癌和鳞状细胞癌。
本病的病因尚未完全明了,其发生可能与日光曝晒、放射线、砷剂、焦油衍化物等长期刺激有关。烧伤瘢痕、粘膜白斑、慢性溃疡、经久不愈的瘘管、盘状红斑狼疮、射线皮炎等皮肤损害亦可继发本病。但很多病人没有明显的诱因。
中医文献中无皮肤癌之名,但古籍中有关于皮肤体表生疣、失荣、赘瘤及翻花疮等记载。如《诸病源候论》云:“翻花疮者,初生如饭粒,其头破则血出,便主恶肉,渐大有根,脓汁出,肉反散如花状”。《医宗金鉴》亦云:“推之不动,坚硬如石,皮色如常,日渐长大,……日久难愈,形气渐衰,肌肉削瘦,愈溃愈硬,色现紫红,腐烂浸淫,渗流血水。疮口开大……形似翻花瘤证。”这些描述与皮肤癌颇为类似。明·薛立斋更言:“翻花疮者,由疮疡溃后肝火血燥生风所致。或疮口胬肉突出如菌,大小不同,或出如蛇头长短不一。治法当滋肝补气,外涂藜芦膏,胬肉自入,须候元气渐复,脓毒将尽涂之有效,不然,虽入而复溃,若误用刀针蚀药、灸火,其势益甚或出血不止,必致寒热呕吐等证,须大补脾胃为善。”对本病之临床表现、病机、治法进行了阐述,并提出了内外同治的治疗原则及治疗禁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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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理论上讲,黑痣由于里面有黑色素,也是可以发生病变甚至癌变的,如果你发现你的痣,变得比以前黑,比以前厚,那最好就上附近的医院检查一下。
医学院在读生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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