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题答案应该是ABC
首先:D中员工非因公负伤,无法从事原工作岗位,单位经协调为其调换岗位,用人单位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
E中王某因刑事犯罪被判刑,符合劳动合同法三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而A和C正好相反,企业做法都是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的,一个是女性三期问题,一个是职业病问题
而本题看LZ的意思是关于选项B
B中其实存在两个问题:第一,关于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员工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这里关于“录用条件”其实是有严格规定的,尤其是在实施细则里,这个所谓的“录用条件”要满足两点:一是企业的录用条件不能存在违法或歧视性条款,如禁止招聘XX地方人、适合女性的岗位公开拒绝招聘女性等;二是劳动者在应聘岗位时遇到的“不符合录取条件”的主要是指劳动者弄虚作假,采取隐瞒,欺骗等方式,使用人单位误认为其符合招聘条件:如张三只具有初中文化,但在街头“买”了个本科文凭,并应聘到一家需要本科学历的单位。结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发现张三根本就不具备本科的能力,学历也是假的,那么用人单位可以立刻辞退张三。
而这里,郑某是“试用期内未能通过企业考核”,这一点是不能作为“不符合录用条件”这一条来解除的,因为郑某主观上没有通过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的方式使合同无效,也没有采取隐瞒等方式使其不符合录用条件,只是在企业考核上出现问题,不能认为是郑某的行为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之规定。
那么就牵扯到第二点:用人单位能否立即解除劳动关系?
上面说过了,企业要以“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用人单位录用条件”这一条,举证的责任在于用人单位,而就目前实践来看,仅仅凭一次考核不合格,很难认定这一条。
同时,即便是认定为这一点,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证明郑某不符合录用条件,要求予以辞退的,必须以书面告知的方式通知郑某,同时告知不予录用的理由,书面材料还要求告知郑某如对本告知不符,可采取的法律途径。
要注意:无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合同期,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告知,而不是说试用期可以口头告知即可。
而且对于用人单位是否需要提前三天,劳动合同法对用人单位并无明确要求,但一般司法实践中,劳动部门都会要求用人单位提前书面告知劳动者(PS:一般这也就需要三天左右了)
因此:本题B选项,用人单位因为郑某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应当书面告知郑某解除劳动关系,并告知理由和司法救济途径,而立即解除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
答案应该是A、B、C、D。
在B答案中,用人单位的正确做法是应该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某施工企业下列做法中,不符合《劳动法》规定的有( ).
在劳动法中企业与员工是平等的主体,且员工相对较弱。劳动法不应厚此薄彼,且是针对较弱势的员工。所以,对员工应当同样或至少同样:“提前3日通知”。
AC
至于B企业只要能够证明试用期考核没有通过是可以解除合同的 只是工资照付就行啊。 没有用人单位提前3天通知劳动者这一说的吧。
C不符合,治疗期结束后,不能信任原岗位的必须进行调岗,实在没有岗位适合的,可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是辞退。
答案是A、C
关于B选项,试用期内劳动者单方解除合同(辞职)需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但如果劳动者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辞退)的,不需要提前通知,所以B选项的“当即”没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答案 AC B 是试用期考核未通过,企业可以解除合同,试用期期间的工资支付完就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