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简要的语言概括文章写了孔乙己的那几件事?

2025-03-03 17: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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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序幕(第1—3段),介绍孔乙己活动的社会环境—鲁镇的咸亨酒店
 

 第一层(第4—9段),写孔乙己的身份、地位、经历、言行、性格,是小说情节的开端和发展。
 
 第四段首句“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紧承上文,开始具体描写主人公孔乙己。这句描写出孔乙己的奇特身份,揭示了他的社会地位,意义含蓄而深长。“站着喝酒”表明孔乙己的生活经济情况和社会地位,与小说开头所说的喝酒主顾中的“短衣帮”差不多。但孔乙己又是“穿长衫”的,这又含蓄说明了他是“读书人”,虽穷可又不愿放下“读书人”的架子,死要面子,受封建文化教育之毒很深,不愿与“短衣帮”为伍。因而,成为“唯一的”“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人。这“唯一”就标示了他特殊的社会地位和独特的性格与身份,他欲“上”不能,居“下”又不甘心,和酒店主顾中的上层人和下层人都不一样。
  课文接着细致描写孔乙己的肖像。逐步刻画他的性格特征。“身材很高大”,表明他原本具有谋生的条件;“青白脸色”,“皱纹间时常夹些伤痕”,表明他生活状况不好,时常遭受生活的折磨和别人的凌辱;接着,写孔乙己到店后,酒客们揭他的短取笑他。他先是不答,当人们一次又一次揭他的“伤疤”、取笑他时,要面子的孔乙己不得不起来分辨说:“怎么这样凭空污人清白”,“窃书不能算偷……窃书”!他争辩的结果是“引得众人都哄笑起来”。在这里,作者生动地表现了孔乙己的可笑、可悲,他是众人取笑的对象,他的到来使店内外充满了快乐的空气在这一段里,作者通过上述肖像描写,把一个穷困潦倒、迂腐可笑的下层知识分子形象栩栩如生地刻画出来,展现在读者的面前。
  第五段,描叙人们背地里对孔乙己的议论,交代孔乙己的身世和经历。这是前面情节的补充。孔乙己连秀才也没有考中,又不会营生,好喝懒做,愈来愈穷,弄到将要讨饭,因而“便免不了偶然做些偷窃的事”。但不拖欠酒店的钱。这说明他的诚实。
  第六段,紧接第四段短衣帮酒客嘲笑孔乙己的话题,层层推进,波澜起伏。人们先问他“你当真认识字么?”孔乙己“显出不屑置辩的神气”。人们接着又说“你怎的连半个秀才也捞不到呢?”这时,孔乙己“立刻显出颓唐不安模样,脸上笼上了一些灰色”。这几句生动的描述,深刻地揭示了孔乙己的内心活动:先是表现出读书人的高傲,后来却是反映他难以掩饰的、不可名状的苦痛。
  第七段,用对比方法进一步描写孔乙己的性格和不幸。孔乙己知道不能和那些酒客谈天,“便只好向孩子说话”。有一次,孔乙己问十二岁的酒店小伙计“我”:“你读过书么?”“茴香豆的茴字,怎样写的?”孔乙己越说越高兴,还显出“极高兴的样子”。后见“我”“不耐烦了,努着嘴走远”时,孔乙己“便又叹一口气,显出极惋惜的样子”。这段一老一少、一冷一热的精彩的对比描写中,反映了孔乙己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之低,更说明了这个社会对不幸者的冷酷,也说明了孔乙己的寂寞与善良。
  第八段,写有好几回,孔乙己给来酒店赶热闹围住了他的邻舍孩子分茴香豆吃,和上文教小伙计“我”写茴字,都说明孔乙己喜爱孩子的善良性格和难找“知音”的孤苦、寂寞心情。
  第九段,用一句话来小结上文引起下文:孔乙己的存在只是作为供人取笑的对象,别人的生活也是无聊的,靠从取笑孔乙己中得到一些快乐。但是,没有孔乙己,“别人也便这么过”。
 
 第二层(第10—11段),描写孔乙己的不幸遭遇,是小说情节的高潮。
  第十段,由掌柜结帐引出还欠十九个钱的孔乙己“长久没有来了”,又从掌柜和酒客的对话中侧面交代孔乙己因偷窃被丁举人打折了腿。这是孔乙己不幸遭遇的发展。从这段描写和对话中,既反映了人们对这一不幸事件的无比冷漠,也揭露了封建统治阶级代表人物丁举人的凶狠残暴。科举时代爬了上去的丁举人把连秀才也未考中的穷困潦倒的孔乙己打断了腿,欲置他于死地。这事实本身也是对科举制度罪恶的深刻揭露。
  第十一段,先写环境气候,渲染一种悲凉的气氛,接着引出长久没有来的孔乙己。这一段写孔乙己出场,是通过“我”忽然听见“温一碗酒”这虽然很低,却很耳熟的声音开始的。此时的孔乙己,“脸上黑而且瘦,已经不成样子;穿一件破夹袄,盘着两腿,下面垫一个蒲包,用草绳在肩上挂住”;“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从这些外貌、动作描写中看出孔乙己的惨状,与前面对孔乙己的描写发生明显的变化,形成强烈的对比。孔乙己这个深受封建科举制度毒害的人,连肉体也遭到摧残。即便如此,掌柜和酒客们仍不忘对他进行取笑。面对这种取笑,他也不像从前那样去争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之后又低声说“跌断,跌,跌……”,脸上现出很像恳求不要再提的眼色。最后,孔乙己在旁人的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第三层(第12—13段),描写孔乙己的悲惨结局。

回答2:

写了四件事:
1,孔乙己在咸亨酒店被人取笑。
2,教小伙计“我”写茴字,
3,他给邻舍孩子分茴香豆吃。
4,孔乙己被人打断了腿。

回答3:

全文可分三部分:前三段为第一部分。作者通过对叙述者“我”在咸亨酒店里当小伙计的描述,交代了故事发生的具体环境和社会文化背景,为主人公的出场及性格命运的展开作好了铺垫,这可以说是小说的“序幕”部分。小说一开始,作者就刻意渲染了酒店顾客中“短衣帮”与“穿长衫的”两大泾渭分明的社会群体,实际上是为下文孔乙己“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独特形象所作的铺垫。至于鲁镇上“当街一个曲尺形的大柜台”的酒店格局,盐煮笋、茴香豆等“下酒物”,在不经意中已展示出浓郁的地域文化特色。
从第四段到倒数第二段是第二部分,这是整篇小说的主体部分。这一部分又可分为两个层次:从“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惟一的人”到“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可以作为第一层,其余的段为第二层。在第一层中,作者以一系列生动逼真又极具概括力的细节,传神地刻画了孔乙己的迂腐性格,展示了他的不幸遭遇;第二层则通过一个具体事件表现了孔乙己命运的突转:他因偷窃而被权势显赫的丁举人家打折了腿,成了一个彻底的“废人”,使他连最起码的生存条件都难以维持了,但还是对掌柜的说是跌断的。小说突现了孔乙己最后一次到咸亨酒店买酒、在别人的耻笑声中用手“慢慢走去”的凄惨场景。最后一段为第三部分,可以看做小说的尾声。作者用短短的一句话将叙述者“我”的思绪从二十多年前的过去回到“现在”,以“我”的亲身见证来推测孔乙己“大约的确死了”,在首尾呼应中强化了孔乙己的人生悲剧,含蓄地表达了一种深沉的抗议与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