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诉讼时效是否已过?

2024-11-20 20:25:1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未超过时效,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

不用纠结。

时效问题大体有3个意见,在这3个意见里,你的案件都未超过时效:

1、视为劳动报酬,劳动关系存在期间,无时效;最长支持11个月的;比如青岛,重庆个别区个别地区;
2、视为惩罚性质,具有1年时效,从申请劳动仲裁开始向前数1年,从入职开始数1年,2个1年交叉部分支持;按月计算时效;最长支持11个月;
3、视为惩罚性质,具有1年时效,但是入职到签订劳动合同期间,视为1个整体,从应该支付双倍工资的最后1天开始,1年内申请的话,都支持,超过1年不支持

回答2:

诉讼就是到法院打官司,你有权利打官司的诉讼时间是2年内。不过,发生劳动争议纠纷后,你想上法院打官司解决纠纷,首先要经过一个前置程序,就是必须按照《劳动法》第82条规定先提起劳动仲裁。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经违法在先,应该按照《劳动合同法》第82条承担法律责任,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82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83条: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回答3:

劳动仲裁时效没有过,诉讼时效一般从离职之日开始计算。

回答4:

没有超过申请期限 立即到 公司所在地 劳动局 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