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法官会争求孩子的意见吗 年龄是多大 求律师帮帮我谢谢了

2024-11-16 14:2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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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般来说 十岁以下的孩子法官会根据父母双方的条件,依据抚养对孩子有利的原则判决。十岁以上的孩子虽然是限制行为能力人,但已经有一定的认知能力了,法官会询问孩子的意见,他的意见对抚养权的归属影响很大。

回答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5条“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回答3:

根据《婚姻法》
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对离婚后的子女抚养问题,一般法院会考虑以下几方面的情况:(1)应考虑父母双方的个人素质、对子女的责任感、家庭环境、父母与子女的感情因素。(2)应考虑不能生育和再婚有困难的父或母的合理要求。(3)在双方的各种条件都基本相同的情况下,原则上由经济能力较强的一方抚养。(4)10周岁以上有识别能力的子女,无论由父还是母抚养,都应征求子女本人的意见。(5)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
两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随女方生活,满两周岁法院将根据双方实际条件综合考虑按对孩子健康成长更有利的原则确定孩子归属,满十周岁法院还会征求孩子的意见。另一方按月收入的20-30%支付抚养费,并有权探视。
纵横法律网-湖北成和诚律师事务所-詹定东律师

回答4:

离婚时,双方都要争孩子的抚养权时,如果孩子还不满10周岁,那么法官就会把孩子判给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如果孩子已满10周岁,双方的条件也相当,法官难以作出决定时,这时就可以让孩子自己来做决定,法官就会采纳。

回答5:

孩子年满十周岁以上,应考虑孩子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