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清加强皇权削弱相权的措施

2024-11-01 05: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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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汉朝:汉初,丞相集决策、司法、行政大权于一身,位高权重。为了加强皇权,汉武帝重用身边工作人员,让他们担任尚书令、侍中等,参与军国大事,以削弱相权,加强了皇权。
(2)魏晋南北朝: 握有实权的先是尚书省,继而又有中书省、门下省,逐步形成三省体制。
(3)隋唐时期:唐朝中央的三省中书、门下和尚书,分别负责决策、审议和执行;隋唐时期在尚书省下设吏、户、礼、兵、司、工六部。三省的长官都是宰相,相权分散。三省相互牵制和监督,削弱了相权,保证了皇权的独尊。三省六部制度,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大创造,此后历朝基本沿袭这种制度。
(4)北宋:措施:中书门下是最高行政机构,最高长官行使宰相职权。增设参知政事、枢密使和三司使,分割宰相的行政权、军权和财权。使皇帝得以总揽大权。(宋太祖为加强皇权,杯酒释兵权,把实力最强大的禁军分归“三衙”统领,但发兵权归枢密院。从而实现了统兵权和调兵权的分离。同时他削弱了地方节度使、州郡长官和武将 的权力。最后他又通过政令掌握了地方上的钱谷,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的物质基础,加强了皇权。)
(5)元朝:元朝设中书省总揽政务,其长官中书令实为宰相,例由太子兼任,实际政务委以左右丞相等.但元朝后期相权大增,有时甚至威胁皇权。
(6)明朝
1.在中央废丞相,权分六部(吏,户,礼,兵,刑,工)设尚书由皇帝直辖
2.在地方设三司(提刑案查使司,都指挥司,承宣布政史司)
3.在军队中将将兵权分化,将大都督府该为五军都督府,并使五军都督府与兵部相互制约。前者有统兵之权无调兵之权,后者相反。
4.制定《大明律》用法制加强专制。
5.特务统治加强,(包括朱元璋设的锦衣卫,明成主时设的东厂,明宪宗时设的西厂)
6.科举选拔改为以八股取士,加强对士人思想的控制。
(7)清朝:沿用了明朝的内阁 六部。到清雍正年间,在皇宫隆宗门内设立军机处,提高了清王朝的行政效率,军机处完全听命于皇帝。军机处 的设立时专制皇权高度发展的重要标志。

回答2:

汉:设中外朝制度,剥夺宰相的决策权,启用近臣
唐:三省六部制,相权一分为三
宋:二府三司制
元:不知道
明:废丞相,权分六部,设内阁
清:军机处

回答3:

汉 推恩令
隋——元 三省六部
明 废除丞相 设立内阁
清 南书房 军机处

回答4:

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