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法律方面的问题

2025-04-07 15:02:28
推荐回答(2个)
回答1:

突发奇想,偶然答之。
第一:不是问题,《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明确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第二:私人信件涉及个人隐私,既然涉及双方当然不可一方随意公开,除非不涉及泄露个人隐私,比如一封不提及个人私密的感谢信,否则应经过对方许可;
第三:出家是私人行为,只是将俗人变作僧人,不涉及法律层面的问题,个人财产仍然归个人所有,他人侵权可以追究责任,个人不愿追究属于个人意志范围,但法律对其仍然保护,如出家死亡,其遗产同样按法律规定继承;
第四:冻结资金,如果是银行存款,自然是要生息的,生息仍在冻结范围之内,只是用裁定的形式冻结住,不允许随意支取而已。如果被冻结单位个人没有问题,不需承担法律责任或偿债,解除冻结后资金及利息仍归原主,如果有问题依法办理即是。

回答2:

1、过了70年重新申请土地使用权。
2、不需要。
3、牵挂财产怎能出家?适用俗人规则。
4、不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