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规定每周工作时间不能超出40小时,没有44小时的概念啊?你们公司安排一周44小时,肯定超出了国家规定,其中的4小时应该计发加班费.公司实行承包制,但工作时间要严格实行国家规定啊,任务完不成说明公司的规定已经超过了一般人能承受的范围,任务制订不合理吗.具体,你应该去当地劳动部门进行咨询或者咨询律师也可以啊.祝顺利!
理论上不合法但你也没办法啊,你合同上肯定写了要能胜任工作的吧,不过你还是可以去咨询一下当地的劳动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