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劳动部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的通知》第十条规
定,女职工产假90天,分产前假、产后假两部分。即产前假15天,产后假75天。所谓产前假15天,系指预产期前15天的休假。产前假一般不得放到产后使
用。若孕妇提前生产,可将不足的天数和产后假合并使用。若孕妇推迟生产,可将超出的天数按病假处理。该通知第十一条规定,国家规定产假90天,是为了能保
证产妇恢复身体健康。因此,休产假不能提前或推后。至于教师产假正值寒暑假期间,能否延长寒暑假的时期,则由主管部门确定。但是产假不像其他法定节假日,
可以考虑休息时间的整体性,因为产假是为了保护女职工顺利分娩、新生婴儿的健康发育及女职工的健康,并不仅仅是为了休息休假。所以,女职工休产假不能提前
或推后。
女职工产假产前15天,产后75天,这个是比较合理的,建议你为了宝宝的健康成长,最好不要退后休产前假,至于提前休产前假嘛!和公司领导协商应该是可以的,法律没有硬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