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美国宪法,没有什么应该不应该的,属于天赋人权,就好像人有吃饭,睡觉的权利一样,不需要法律授予
美国公民的持枪权,属于生存权的延伸,是公民行使自卫权的保障
美国宪法 第二条修正案〔1791〕
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
说的很清楚,公民持有武器的权利,并不是法律赋予的,法律的作用是保证公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的。
应该 ,他们有枪犯罪率高些,死的人多些。
资本主义社会的枪支管理制度是:枪在民手,卫国。而社会主义国家则是:枪在国手,卫民。
参见美国宪法 第二条修正案〔1791〕
纪律严明的民兵是保障自由州的安全所必需的,因此人民持有和携带武器的权利不得侵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