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内航班上严格执行旅客随身携带物品件数的规定,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2件物品;持公务舱或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只能随身携带1件物品。
每件物品的体积均不得超过20×40×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得超过5公斤。超过规定件数、重量或体积的限制,要按规定作为托运行李托运。
托运行李:
国内运输,旅客的免费行李额(包括托运行李和非托运行李):头等舱旅客为40公斤,公务舱旅客为30公斤,经济舱旅客为20公斤。
随身携带的行李箱大小有限制,根据国内航班和国际航班有所不同:
国内航班:
持头等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两件行李,持公务舱和经济舱客票的旅客,每人可随身携带一件行李。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上述两项总重量均不超过5公斤。
国际航班:
通常情况,每件行李体积不超过20×40×55厘米,手提行李总重量不超过5公斤。
中国民用航空局规定,在中国境内乘坐民航班机禁止随身携带或托运以下物品:
1 、枪支、军用或警用械具(含主要零部件)及其仿制品;
2 、爆炸物品,如弹药、烟火制品、爆破器材等及其仿制品;
3 、管制刀具;
4 、易燃、易爆物品,如火柴、打火机(气)、酒精、油漆、汽油、煤油、苯、松香油、烟饼等;
5 、腐蚀性物品,如盐酸、硫酸、硝酸、有液蓄电池等;
6 、毒害品,如氰化物、剧毒农药等;
7 、放射性物品,如放射性同位素等;
8 、其他危害飞行安全的物品,如有强烈刺激气味的物品、可能干扰机上仪表正常工作的强磁化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