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工作变动依照法律规定需要辞去现任职务的,应当履行辞职手续。 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因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或者对重大事故负有领导责任的,应当引咎辞去领导职务。 领导成员应当引咎辞职或者因其他原因不再适合担任现任领导职务,本人不提出辞职的,应当责令其辞去领导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