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大公司的管理人员较多,一个采购单四个主管签也是合理的。一般员工离职只需部门主管、厂长及人事经理审批即可副级以上人员需总经理批准方可。
多少人签字,没有具体规定,如何设置,按用人单位的规定办理。不过,劳动者提前30天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无权拒绝。
审批是内部设置的,既然设定了5个,就等5个审批吧。一般是上级部门同意了签字了就可以离职走人,其他属于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