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和个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已在本年度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预登记或年度复核公示名单范围之内,且2011年度未获得经济适用住房选购资格;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高于4560元(不含),低于18630元(含),以民政部门认定结果为准;申请家庭没有享受过福利分房(房改房)、参加过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或购买过经济适用住房;申请人属未婚人员的,在登记入库时须年满25周岁。户口必须是莱山和芝罘区的,无房户或者人均低于15平米的住房户
符合条件的家庭如有购买本批次经济适用住房的意向,凭身份证、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下同)或其委托的社区居委会领取并填写《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我只是大体了解一些:
首先 楼主需要提供 身份证复印件 结婚证(个人不能申请)夫妻两人的户口本,收入证明
到户口所在地居委会递交资料,填写表格
每年有两次申请的机会,应该是4月份和10月份左右
如果申请上 不要的话3年不得在申请
另外,申请经济适用房的时候 收入低和年龄高,申请上的几率会高一些,当然,还有一点,有关系,更简单,这个就不多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