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案了,人法网执行信息多久可以撤销

2024-11-20 23:3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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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3个工作日,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缓亏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法院应当删除失信信息。

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扩展资料:

如果没有删除是可以依法提出纠正的,具体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十一条 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空物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

失信信息的内容、公扰空布和联合惩戒: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记载和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应当包括:

(一)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

(二)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

(三)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四)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五)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

(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

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征信机构通报,并由征信机构在其征信系统中记录。

国家工作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所在单位和相关部门。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情况通报其上级单位、主管部门或者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

回答2:

三个工作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撤销。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信仿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撤销。

扩展资料

规定时间内还能查询到执行信息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申请纠正的,执行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纠正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纠正;理由不成立的,决定驳回。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驳回决定不服的,可以自决定尺尺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决定。复议期间,不停止原决定的执行。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陵坦高息的若干规

回答3:

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  

(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法院已执行完毕的;  

(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  

(三)申请执行宴槐数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法院审查同意的;  

(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  

(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  

(六)人民法院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  

(七)人民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  

如果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异议,应当按照规定提出:  

第十一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执行法院申请纠正:  

(一)不应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二)记载和公布的失信信息不准确的;  

(三)失信信息应予删除的。  

扩展资料:  

1、案子执行完毕后,被执行人信息可以屏蔽。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院长信箱的答复意见,被执行人如果全部履行完毕,执行法院就应当在系统中进行“屏蔽”操作,案件屏蔽后,面向社会公开的系统就不再显示被执行人信息晌首。如果当事人对屏蔽信息明渣有异议,可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办理。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  第四条当事人对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提供的信息内容有异议的,应及时向执行法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  

信息异议包括没有录入有关信息的异议、信息内容不准确的异议、信息发布不及时的异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

回答4:

可能是你的执行法院还没裂雹有把结旁缓案信息录入执行管理系统所造成的。你可以联系你的执行法官,询问其是否录入了相关信肆启帆息。
相关法律依据详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平台信息异议处理的若干规定》。

回答5:

正常无法撤销的,除非已经开庭过了,可以找专业人士,比如发这段话的这位。